要获得完全豁免的资格,在物业注册时您必须:
- 成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已经在B.C.在您登记财产的日期之前连续12个月,或在过去6年作为B.C.居民提交至少2份所得税申报表,
- 从来没有在任何时间在世界任何地方拥有一个房产作为您的主要住所,
- 从来没有收到过首次购房者的豁免或退款。
该房产必须:
- 位于B.C.
- 只能用作你的主要住所
- 具有公平的市场价值:
- 如果在2017年2月21日或之前注册,则为475,000美元以下
- 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或之后注册,为五十万元以下
- 为0.5公顷(1.24英亩)或更小
如果以下财产,您可能有资格获得部分免税:
- 其公平的市场价值小于:
- 如果在2017年2月21日或之前注册,则为$ 500,000
- 2017年2月22日或之后注册的525,000美元
- 大于0.5公顷
- 除了主要住所以外还有另一栋建筑在同一块地盘上